學校召開第二屆教職工代表大會2014年第三次會議專題審議《南昌航空大學章程(草案)》
學校召開第二屆教職工代表大會2014年第三次會議。(攝影 張春晨)
啟航網訊 11月20日下午3時,學校在音樂廳召開第二屆教職工代表大會2014年第三次會議,專題審議《南昌航空大學章程(草案)》。會議由學校黨委書記傅克剛主持,校長余歡就《南昌航空大學章程(草案)》修訂情況作了說明,學校183名正式代表參加會議。
傅克剛主持會議。(攝影 張春晨)
余歡就《南昌航空大學章程(草案)》修訂情況作了說明。(攝影 張春晨)
在說明中,余歡介紹了《南昌航空大學章程(草案)》的修訂背景和修訂過程,指出大學章程是高校依法自主辦學、實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職能的基本準則,是規范高校與政府、社會及其內部治理組織權力關系,保障學生、教師及其它利益相關者權利的根本制度,是制定內部管理制度及規范性文件、實施辦學活動、開展社會合作的重要依據。學校高度重視章程修訂工作,提出要把章程修訂與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結合起來、與全面深化校內改革結合起來、與鞏固群眾路線教育活動成果結合起來,正確處理好規定動作與自選動作的關系、繼承與創新的關系、重點與一般的關系、民主與集中的關系、制定與執行的關系,把章程修訂作為了解師生意愿、總結成功經驗、凝練辦學特色、固化制度成果、推進改革創新、實現價值認同的辦學治校過程。按照上述要求,學校扎實推進章程修訂工作,經過 2年2個月、歷經學習調研、起草討論、征求意見、論證審議等四個階段、七易其稿,《南昌航空大學章程(草案)》最終形成并提交教代會討論審議。
余歡強調指出,起草修訂并實施好一部大學章程,既是學校以實際行動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在辦學治校實踐中落實依法治國理念的現實需要,也是以法治思維全面深化各項改革、推進依法辦學和依法治校的內在要求。起草修訂并實施好一部大學章程對于建立現代大學制度、深化內部管理體制機制改革、促進教育質量水平提升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希望各位代表本著對歷史負責的態度認真審議《南昌航空大學章程(草案)》,提出寶貴的修改意見和建議,為學校章程建設及各項事業發展作出積極的貢獻!
傅克剛、余歡分別參加分組討論。(攝影 張春晨)
隨后,代表們分成9組,討論和審議《南昌航空大學章程(草案)》。討論中,代表們充分發揮主人翁精神,集思廣益、建言獻策。 下午4時,會議進行第三項議程,與會代表舉手表決通過了《南昌航空大學章程》。
傅克剛在總結講話中指出,經過全體代表的共同努力,我們圓滿完成了本次會議的工作任務,審議通過了《南昌航空大學章程》。學校將根據廣大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進一步修改完善,盡快出臺實施章程。學校將以章程建設為契機,大膽改革,積極探索,認真總結辦學經驗,完善內部治理結構,構建科學統一的制度體系,努力把學校建設成為一所工科優勢突出、航空特色鮮明的多科性教學研究型大學,為江西經濟社會發展和國防航空事業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
據了解,《南昌航空大學章程(草案)》框架采用的是“章 節 條”的形式,除序言外,共9章82條,10042個字。具體包括:序言、總則、學校的權利與義務、學生、教職工、組織機構、對外關系、經費與資產、學校標識、附則。內容基本涵蓋《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中規定的高校章程應包括的內容,把學校正在做、能夠做和應當做的事項寫入了章程文本,章程基本能夠滿足學校現實和長遠發展的需要。《南昌航空大學章程(草案)》文本體現了四個方面的特點:一是體現了合規性。無論從章程修訂文本框架和內容,還是章程起草修改、征求意見、審議審定等程序環節,盡可能做到嚴格規范,基本符合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二是體現了民主性。章程修訂過程充分尊重和反映民意、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三是體現了學校特色。章程文本中載明的歷史沿革、校訓、校風、昌航精神、辦學理念、發展目標、人才培養目標、學校標識及黨代表列席學校黨委會、教代表列席校長辦公會等體現民主管理的內容,無不充分體現學校長期辦學實踐過程中積淀而成的特色。四是體現了改革精神。學校以章程修訂為契機,重新修訂了學術委員會章程,完成了學術委員會換屆,體現了去“行政化”的改革要求,從組織制度上保障了教授治學權利的實現;繼續深化校院兩級管理體制改革,明確學院實行分類目標責任制、黨政共同負責制和黨政聯席會議集體決策制度;為加強對外關系,學校在成立教育基金會基礎上,提出還要組建理事會和章程委員會,以此積極爭取校外教育教學資源,主動接受政府與社會的評價和監督,推動大學章程發揮實實在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