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當實干系列評論員文章之四:讓擔當實干者卸下包袱輕裝前進
擔當實干需要黨員干部個人努力,也需要外部環境的有效支撐。個人因素是內因,起決定性作用;好的環境機制是外因,起到重要推動作用。
基層經常反映,一些干部思想上有顧慮,工作上放不開手腳,產生了多干多錯,少干少錯,不干不錯的思想,制約了干事創業的積極性。
這種錯誤思想的本質是缺乏擔當實干精神。究其原因,既有主觀上的畏懼——怕增加工作量吃苦受累、怕能力不濟推動不了工作、怕搞砸了承擔責任;也有客觀上的掣肘——一方面,激發黨員干部敢于擔當的制度機制尚不完善,另一方面,督導問責的缺位給不擔當不作為留下了空間。
省委歷來高度重視干事創業環境的打造,省委書記鹿心社領銜推進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在嚴守紀律底線,懲處違紀者、問責不為者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制度、創新機制,為改革者鼓勁、為實干者撐腰、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讓擔當實干者近無慮、遠無憂,卸下包袱、輕裝前進。
卸下包袱、輕裝前進,需要建立一套政治上激勵、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關懷的正向激勵機制。對常挑重擔、善解難題的同志,要高看一眼、厚愛一分;對盡心盡責干事,勇于改革創新的,要旗幟鮮明地予以肯定;讓埋頭苦干、默默奉獻、敢啃硬骨的干部得到重用,讓不敢擔當、不愿作為、不負責任的干部“讓路”,激勵各級干部敢于甩開膀子加油干。
選人用人是激勵干部擔當負責的“風向標”和無形的“指揮棒”。要破解“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難題,推動“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導向。對工作推著干、難題繞著走的,要及時誡勉談話,該“下”就下;對在重任面前敢于承擔、勇于任事,在難題面前敢闖敢試、敢為人先,在矛盾面前敢抓敢管、敢于碰硬,在風險面前敢作敢為、敢擔責任的干部給予褒獎,予以重用。只有人人見賢思齊,激發出整個干部隊伍干事創業的熱情,才能為江西的改革發展匯聚起強大的“第一生產力”。
卸下包袱、輕裝前進,健全完善容錯免責機制至關重要。制定建立容錯免責機制激勵干部干事創業的實施辦法,列出容錯免責清單,黨員干部才會有明確的風險預期和行為預期,才會放心大膽加油干。
今年7月4日,鹿心社主持召開有市、縣、鄉、村干部代表參加的專題座談會,研究進一步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鼓勵干部大膽地試、大膽地闖,大張旗鼓地為擔當者“加油”、為作為者“鼓勁”。
之前,省紀委、省委組織部聯合下發了《關于支持、保護和激勵黨員干部改革創新、擔當有為的意見》,建立容錯免責等四大機制,其重點就是在想方設法解決干部干事創業放不開手腳的問題,最大限度地為敢擔當、敢創新的干部打消顧慮、輕裝上陣,增添干事創業的動力活力。這一務實之舉,抓住了不作為、慢作為的病灶,消除了怕出事、怕擔當的顧慮,營造出良好的支持改革、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制度環境。
讓擔當實干者有底氣干事創業,還需要不斷強化問責機制,倒逼工作責任落實。有些黨員干部在其位不謀其政,很大程度都源于問責的缺位。所以,要嚴格執行“行為規范、責任清單、問責辦法”制度,對問題突出的黨員干部和管黨不嚴的黨組織及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將跟蹤問責貫徹狠抓落實的全過程,以嚴問責激發真擔當。要堅持免責與問責并行,保護與懲治并行,既不讓被容錯免責者在年度考核、職務晉升、評先評優等方面受到不必要的負面牽涉,又防止借容錯免責縱容、包庇犯錯,防止容錯免責成為違紀違法的“擋箭牌”。
6月9日,省委印發《江西省貫徹〈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實施辦法》。辦法聚焦不擔當、不負責、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對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維護黨的紀律不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堅決不扎實等失職失責行為進行問責,與容錯糾錯機制緊密對接,構成了鼓勵干部干事、嚴懲為官不為的“組合拳”,形成了既鼓勵創新、容錯免責,又嚴明規矩、有錯必究的“雙保險”。
從機制著手,營造敢于擔當、奮發有為的政治生態,擔當實干的精氣神才能被激發出來,更多敢于擔當的好干部才能如潮涌現。只有如此,我們的事業才會擁有一支擔當有為、堪當重任的泱泱鐵軍,為實現“創新引領、綠色崛起、擔當實干、興贛富民”提供堅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