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違紀處分條例(討論稿)》公示
公 示
各位領導、老師、同學:
你們好!
教育部新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已于2005年3月25日發布(教育部令[2005]第21號)。教育部辦公廳于2005年4月15日印發了《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其中強調提出“各高等學校要依照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規定》系統清理、全面修訂本校有關學生管理規定,完善本校學生管理制度,細化管理職責,避免出現管理上的漏洞。2005年9月1日以前,各高等學校要完成本校學生管理新校規的制定工作。”根據這一通知精神以及江西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我校學生工作處組織專門人員對我校《學生違紀處分條例》進行了全面修訂。目前,已完成了《南昌航空工業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討論稿)》的起草任務。現將本討論稿向全校師生員工予以公示(公示期截止到7月3日),請大家提出寶貴意見,以便進一步完善后呈交校長辦公會審議,審議通過后形成正式稿于8月15日前報教育廳備案。謝謝!
學生工作處
2005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