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知
2004年8月在全國范圍內全面實施的新機制國家助學貸款是由中央和各地政府共同推動的一種信用助學貸款。它由國家指定的工商銀行負責發(fā)放,目的是幫助全日制高校中家境困難的本、專科學生和研究生支付在校期間的學費和日常生活費。與目前通行的商業(yè)貸款、消費貸款不同的是,它無須任何抵押和擔保,是一種基于大學生個人信譽之上的信用貸款。 我校建檔在冊的貧困生,如需貸款須提交以下材料: 1、學院提供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 2、學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學生證復印件; 3、學生父母身份證復印件或戶口簿復印件(需加蓋證明與原件相符的派出所公章); 4、輔導員或班主任和班長或團支書,共兩名見證人的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的復印件; 5、鄉(xiāng)、鎮(zhèn)、街道民政部門關于其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 6、銀行提供的保證書(父母簽字、村委會或居委會蓋章); 7、未成年人需提供法定監(jiān)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借款學生為單親家庭的還須提交以下材料: 1、借款學生父母中有一方死亡的,需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戶口專用章或公安部門戶籍科出具的死亡證明; 2、借款學生父母離異的,需提供父母離婚證的復印件或父母離異的相關證明。父母離異的相關證明必須加蓋***縣(區(qū))婚姻登記專用章; 3、借款學生為孤兒的需提供***縣民政局的行政公章。手續(xù)齊全后方可向校助貸辦申請國家助學貸款,貸款金額每人每學年最高6000元。借款學生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100%由財政補貼,畢業(yè)后由本人全額支付。國家助學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貸款利率和國家有關利率政策執(zhí)行。如遇到利率調整,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國家助學貸款辦公室 2005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