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清理上海路校區房產的通知
上辦發[2006]6號
各單位:
學校主體搬遷工作截至今年八月底已基本結束。根據學校對搬遷工作的要求,除后勤集團、醫院等服務性單位在上海路老校區保留原有房產,以及搬遷至前湖新校區的機關部分職能部門確因工作需要在老校區保留少量房產外,其他已搬遷單位不能在老校區再占有房產,必須按學校規定搬遷至新校區。
但是,由于各種原因,學校一部分搬遷到新校區的單位和部門至今仍有少數房產未辦理交接手續,仍占用著老校區的部分房產,影響了學校對老校區房產正常有序的使用和管理。為落實學校的決定,上海路校區管委會辦公室(簡稱上辦)今年下半年的一項主要工作就是清理房產工作。房產清理工作從2006年10月1日開始,截止時間為2006年12月31日 。
請各有關單位和部門接到本通知后,從學校總體要求和大局出發,積極配合上辦做好本單位、本部門的房產清理工作,在認真自查的基礎上,對尚未搬遷的部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搬遷。各單位、各部門的內部清理、搬遷工作由行政一把手負總責,并指定專人(單位辦公室主任)負責具體工作;上辦負責此項工作的責任人為葛愛英同志,聯系電話:8224604,137******9868。整個清理搬遷工作要求做到不拖拉、不推逶、不扯皮,以盡快完成搬遷工作,盡早交接有關房產,保證上海路校區各項建設與發展事業的順利進行。
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