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7年度江西省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的”補充通知
完成網上申報后,還須報送與電子版內容完全一致的紙質項目申請書和其它相關材料,要求用A4紙打印并整齊裝訂。網上申報成功后通過申報系統打印《項目申請書》(《項目申請書》設有水印標記),確保項目書面材料與網上報送內容完全一致。未通過申報系統打印的《項目申請書》無效。
2007年度省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材料的具體要求是:
1、科技支撐計劃重點、一般、指導性項目的申報材料必須提交《江西省科技支撐計劃項目申請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科技查新報告。其他相關附件目錄及材料可視具體情況提交(詳見項目申報系統使用說明)。
2、星火計劃項目的申報材料必須提交《江西省星火計劃項目申請書》和《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其他相關附件目錄及材料可視具體情況提交(詳見申報書的填報說明)。
3、自然(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的申報材料包括《江西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書(含報告正文)》、相關附件目錄及材料。
4、所有書面材料統一用A4紙打印和復印,左側裝訂成冊,一式6份。
5、項目申請材料一律不退還,申請單位應根據需要預留備份申請材料。
6、網上申報截止時間為2007年1月19日,紙質版申報材料于2007年1月18日17:00之前上交至科技處孟江燕老師、張曄老師(行政樓1303室、1305室)
科技處
2006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