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江西省第三屆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的通知
根據《江西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管理辦法》規定,為檢閱近年來我省教育科學研究成果,調動廣大教育工作者“科研興教”的積極性,促進教育科研成果的社會化,決定組織“江西省第三屆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獎活動(每兩年舉行一次)?,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1.凡屬全國和我省教育科學“十一五”規劃課題均可申請參評。
2.地方規劃課題(即市級教育部門或高校統一組織的課題)由縣(區)級教育主管部門或校(院)科研處推薦申請參評。
3.一個人不得同時申報兩個以上(含兩個)課題參評。
二、參評成果
1.參評成果時間限定在2006年3月1日至2008年3月1日。
2.已公開出版和發表的成果,包括著作、論文、研究報告等(不包括工具書、論文集、教材、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
3.不宜公開出版和發表,但已被決策、管理部門采用的咨詢報告等研究成果。
三、評獎標準
1.基礎理論研究:選題有創新意義,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導下,貫徹科學發展觀,創造性地揭示教育科學規律,提出了新材料、新觀點、新結論,開拓了新領域,或對原有的教育結論和方法有新的突破。
2.應用科學研究:選題緊緊圍繞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這一主題,對江西經濟發展,特別是我省教育改革發展的實際問題進行卓有成效的研究,既有一定的理論闡述,又有可操作性的對策、建議,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四、申報要求
1.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由第一作者進行申報。
2.系列叢書只能以單本著作獨立參評。
3.多卷本專著整體申報參評,不能單卷參評。
4.報送成果有關材料均要求一式6份(申報評審表1份原件、1份復印件,5份匿名活頁評審材料,參評成果6份。申報表可從“江西教育”網下載)。
5. 申報的每項成果交納評審費100元。
五、申報時間
自發通知之日至2008年4月30日為受理申報時間,逾期不予受理。
六、評審與獎勵辦法
由省教科規劃辦根據申報條件對申報項目進行資格審查后,由專家組進行評審,最后報廳領導審定。
獎項設一、二、三等獎若干名,確保獲獎成果質量。所有獲獎成果均享受省級教科成果獎相應等次待遇。
請有意參評的老師將申報材料于4月25日前交校高教研究所(發展規劃處)辛泳處 聯系電話:3863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