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8年清明節放假的通知
各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精神及我校的實際情況,現將2008年清明節放假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清明節)為法定節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為公休日。4月4日全天停課,所停課程順延一周。4月5日、6日的授課照常進行。
二、各單位要嚴格遵守值班制度,并在放假前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切實做好防火、防盜等工作。
三、保衛部門要加強校園的安全保衛工作,加強對外來人員的管理;后勤部門、學生工作處、各學院(部)要切實做好學生的生活、學習和安全教育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