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1年開展住房分配貨幣化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單位:
根據省財政廳、省直房改辦安排,經學校研究,確定開展我校2011年住房分配貨幣化工作。為做好該項工作,制定實施辦法如下:
一、組織機構
1、校房改辦繼續在學校住房分配貨幣化工作小組的領導下,在后勤管理處組織下具體實施我校2011年住房分配貨幣化工作;
2、校房改辦在現有人員基礎上,另抽調2名工作人員充實力量,分三個工作小組分類實施;
3、學校機關各(部)處、各學院安排一名聯絡員,負責本單位人員住房補貼申報和申報材料初審等工作。各單位聯絡員名單、辦公電話(沒有申報人員的單位不報)于3月31日17點前報后勤管理處鄧文書老師辦公郵箱,聯系電話:3863185、3863186
二、申報人員范圍
1、人事代理人員(08年已申報的不再申報);
2、離休科級、主任科員和滿25年工齡人員;
3、08年10月至10年12月31日期間職務、職稱晉升人員;
4、09年1月1日至10年12月31日期間新進人員;
5、08年申報補貼工齡計算有誤人員;
6、08年因特殊原因未申報補貼人員。
三、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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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 |
項 目 |
工 作 內 容 |
責任部門 |
完成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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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準備 工作 |
1、制定方案,成立機構;2、確定各單位聯絡員;3、組織各單位聯絡員業務培訓。 |
后勤處 |
4月上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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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申報 初審 |
1、各單位組織教職工個人填寫《申請表》,收集有關材料;2、對申報材料進行初步審核。 |
各單位 |
5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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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審核 |
1、收集各單位申報材料,并進一步進行審核;2、裝訂成冊;3、登錄系統;4、數據校對;5、學校審定。 |
房改辦 |
8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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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網上 公示 |
1、將補貼名單在校園網上公示;2、接受教職工舉報,復核和調查有關情況。 |
房改辦 |
9月上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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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上報 審批 |
學校審批后上報省直機關房改辦、省財政廳審批。 |
房改辦 |
9月底 |
三、工作要求
一是領導重視。實施省直機關住房補貼政策是落實黨的十七大“住有所居”莊嚴承諾的重要舉措,是完善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關系到廣大教職工的切身利益,各單位要把這項工作列入當前重要工作來抓;
二是嚴格紀律。各單位要把握政策,堅持公平、公正、公開辦事制度,不得少報瞞報,不得弄虛作假;
三是積極配合。這項工作涉及面廣,補貼人數多,情況復雜。各單位各部門在人力、資料收集、組織報名等環節上要積極配合,通力協作,按期圓滿完成這次住房分配貨幣化工作。
附件:1、享受住房補貼各類人員應提供材料一覽表;
2、《調查函》;
3、無房職工住房補貼申請表;
4、無房職工住房補貼匯總表;
5、面積未達標職工住房補貼申請表;
6、面積未達標職工住房補貼匯總表;
7、新進職工匯總表;
8、職務職稱晉升匯總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