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航空大學第三十一屆田徑運動會競賽規程
南昌航空大學第三十一屆田徑運動會競賽規程
一、競賽日期、地點
2011年10月27日~10月29日在校田經場(前湖校區)舉行
二、參加單位
學生組: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環境與化學工程學院、航空制造工程學院、信息工程學院、外國語學院、數學與信息科學學院、飛行器工程學院、測試與光電工程學院、經濟管理學院、體育學院、土木建筑學院、藝術與設計學院、文法學院、海軍學院、音樂學院、軟件學院、國際教育學院、科技學院、高等職業技術學院、繼續教育學院、研究生學院共二十一個代表隊。
職工組:材料學院、環化學院、航制學院、信工學院、外語學院、飛行器學院、數信學院、測光學院、經管學院、體育學院、土建學院、藝術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文法學院、音樂學院、海軍學院、軟件學院、國教學院、高職學院、繼教學院、科技學院、機關、圖書館、工訓中心、資產公司、醫院、附校共27個代表隊。
三、賽項目
學生組:
1 學生男子組(共14項)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110米欄、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遠、跳高、三級跳遠、鉛球。
2 學生女子組(共13項)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欄、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遠、跳高、三級跳遠、鉛球。
3 學生男女混合項目:
20╳50米迎面接力(其中女子6人,男子14人)。
袋鼠跳(其中女子3人,男子5人)
職工組:
1、青年男子組共6項
100米、400米、1500米、4x100米接力、跳遠、鉛球。
2、青年女子組共6項
100米、400米、1500米、4x100米接力、跳遠、鉛球。
3、中年男子組共5項
100米、1500米、4x100米接力、跳遠、鉛球。
4、中年女子組共5項
100米、1500米、4x100米接力、跳遠、鉛球。
5、職工男女混合項目
12x50米迎面接力(男8名、女4名)。
6、職工趣味項目共2項
(一)雙腳跳繩接力賽4人(2男2女)。
(二)夾球跑接力賽(2男2女)
四、報名及參加辦法
1 學生以學院為單位、教職工以部門工會為單位。
2 報名資格:凡屬在校學生、職工身體健康者均可代表所屬單位報名參加其中職工女子1976年12月31日、男子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只能報青年組。
3 各報名單位可報領隊1人,教練員2~4人。
學生組每人限兩個單項,另可兼報一項接力(亦可報一個單項,兼報二項接力、迎面接力除外),各單位每項限報2人(接力可報6人)。
職工每人限報二項、每項限報2人(接力、趣味項目除外)。
4 報名日期及地點:
報名在體育學院網站到運動會報名的田徑運動會報名或直接輸入網址:(http://tiyu.nchu.edu.cn/wlw/main/web2/index1.asp) 報名,限于10月15日下午5時以前報完,過期不候。
5 報名在10月15日下午5時后,一律不再更改。
五、競賽辦法
1 采用國家體育總局審定的最新田經規則。
職工趣味項目規則:
雙腳跳繩:運動員A持繩在30米的賽道起點線準備。裁判發令后運動員A雙腳跳繩,跳過賽道另一端線后,運動員B接過運動員A的繩子按照相同的方法雙腳跳繩,跳過賽道起點線。運動員C和D,按此方法完成比賽。
1)用時少者為勝。
2)只能雙腳跳(雙腳同時離觸地),運動員只能在端線外接繩子,否則不計成績。
3)每跳死一次加時一分鐘。
夾球跑接力賽:運動員A雙腳夾一個籃球,在20米的賽道起點線準備。裁判員發令,運動員雙腳夾球跑過或跳過賽道的端點線。運動員B再按此方式跑過或跳過賽道起點線。運動員C和D,按此方法完成比賽。
(1)用時少者為勝。
(2)比賽中何處掉球,在何處撿起,夾球繼續比賽,掉球每次加時1分鐘。
(3)運動員跑過或跳過端線,下一位運動員才能開始比賽,否則不計成績。
2 學生男、女800米以下(含800米),各徑賽項目報名人數在8名以上均按預、決賽編排,若檢錄時上述項目不足8人,則與其他徑賽項目一樣,只進行決賽(包括接力項目)。
3 運動會所用器材,均由大會統一籌備。其他自備器材未經鑒定一律不準用于比賽。
4 各項賽前30分鐘開始檢錄,不參加檢錄者不準參加比賽(三次點名為限)。
5 未佩帶號碼的運動員,不準參加比賽。
6 跳高起跳高度
學生男子組1.40米起跳,每次加5厘米,1.65米以后每次加3厘米;
學生女子組1.00米起跳,每次加5厘米,1.25米以后每次加3厘米。
六、記分方法與名次錄取
1 記分方法:
按各隊男、女總分之和計算團體總分,各單項前八名按9、7、6、5、4、3、2、1記分。
接力比賽項目加倍記分。
迎面接力和趣味項目3倍記分
團體總分若二隊以上積分相等,則按破記錄多少決定名次,破記錄多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則按第一名多少決定名次,第一名多者名次前列,余類推。
2 名次錄取:
1)團體
取團體總分前八名
2)單項
各單項均錄取前八名
七、獎勵辦法
1 團體
獲得團體總分前八名各隊頒發錦旗一面。
2 單項
凡獲得學生組名次前六名的運動員均給予物質獎勵。
凡獲得職工組名次前八名的運動員均給予物質獎勵。
3 破記錄
(1)凡破校最高記錄者加9分,另發物質獎勵。
(2)凡破省大學生最高記錄者加18分,另發物質獎勵。
八、其他
1 賽前會議
(1)9月28日下午4:00在體育學院會議室召開第一次各隊教練員會議,發競賽規程。
(2)10月26日下午4:00在校田經場(前湖校區)舉行開幕式預演。
2 罰則
1)比賽中有冒名頂替者、年齡不符者取消其比賽資格,有關隊員所有各項比賽成績作廢,追回獎品,扣該隊團體總分5分。若同一隊中發現二起上述情況,取消該隊團體總分,并進行大會通報批評。
2)凡報名后無故不參加比賽者(病假需有校醫院證明、公章需有所單位證明),每發生一人次扣該隊團體總分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