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放住房補貼的通知
各單位:
經請示校領導同意,后勤管理處在本月開始向教職工發放住房補貼,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12月12、13日向2008年12月31日前的人事代理人員發放住房補貼交通銀行卡(2008年以前工作時間內的住房補貼款已由交通銀行注入卡內)。
1、發放地點:①前湖校區A1棟102室
②上海路校區附校內
2、具體時間:①12月12日前湖校區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②12月13日上海路校區
上午:8:30——12:00
3、房改辦再次爭取到交通銀行將帶設備來校為教職工辦理激活銀行卡。
二、其它款項的發放
1、2008年12月31日在編在崗無房教職工2011年的住房補貼由房改辦制表,財務處、人事處會簽,報主管校領導審批后,校財務處在12月中旬轉入職工本人工商銀行工資卡內;
2、2008年12月31日前在崗人事代理無房教職工2009、2010、2011年的住房補貼由校房改辦辦制表,財務處、人事處會簽,報主管校領導審批后,財務處在12月下旬轉入職工本人工商銀行工資卡內。
三、領卡注意事項
1、領卡人須攜帶本人身份證;
2、住房補貼銀行卡非本人不能代領;
3、因公出差、外出學習等有關人員,回校后可到房改辦領卡。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處
2011年12月 6日
